Wednesday, December 16, 2009

考车不是单纯的考车

人过16,不会驾车是不能的,虽然每人有一车对环境会造成不可磨灭的损坏,但是自私的人类还是会选择为了自己的方便而破坏环境。没办法,破坏环境的趋向似乎是我们人类必有的基因之一。可是,今天要讲的话题并不是关于环保,而是考车。

有几位朋友已经考到了车牌,关于那个电脑化习题那关,他们都有着不同的意见,不过最经典的还是德勇。他总共考了三次。对,就只是笔试那关,他考了三次,就是因为这样泊车满的时候被祖渝笑。德勇,没关系,你至少之后考到一个48/50的成绩回来,是我们当中最高的!

牺牲了养颜觉,我早上5点半就起床了,翻一番那本所谓的“教科书”,心里就说:好了,是时候上场了。SPM之后考车是很挤的,因为那是许多中五生完成SPM后必做的事情。结果一早学车学员们钱就挤了一堆学车子弟。我认得几个,都是邻校学生,只是见过,我知道他们在一起是出名地吵,叽叽喳喳的说个有完没完的,不会照顾自己的声量只会理会自己爽不爽的一群人。一早,他们的嘴巴就开始运作了,尽说些英语,故意证明自己是个只说英语的华人(我打从心里鄙视这些华人),而且还是说些无聊无用没有内容的废话。算了,我不跟他们计较。

涵阳,霖杰和我一起去考。一群朋友是好的,至少不会闷。不过也不要那么吵,反到别人就不好了。刚报名考车时,我们就得到一个光碟,里面有模拟考试习题(简称历年考题);一本厚厚的马路规则书(简称课本);一本500题的习题(简称习题)。

直接跳到考场那儿吧!原本我还以为考场是一间很正式的,有招牌的建筑物。结果,真令我大跌眼镜,一间没有招牌的店面,外表一看就会觉得是非法电玩场所。还好,里面有冷气机塑料椅子电脑(废话!)不算差。里边有大概15家电脑,我看看总人数,一人平均20分钟的话,大概1个小时全部人可以完成了。

政府部门就是不会办事,办事效率超级差。明知年尾是考车旺季,偏偏就是在这种时候关闭伺服器,导致只有一家电脑可以用而已。就在那儿我们花了整整3个小时来等,来浪费时间。这时候,那500题的练习书被派上用场了。那三个小时我们就用来拼命做,而那群很吵的人就嘴巴停不下来(我觉得他们的嘴巴肌肉很发达,讲了那么久的话竟然不会累,佩服!就只是唯一这一点)

再挑吧!三个钟后,霖杰是最后一个考完的。大家都成功过关,不必再多付50块来重考,省了一大笔钱。

跳去结尾吧!其实考车没什么好怕的,很简单,有心去努力一定会成功的,别慌张就可。累了,睡吧!

Monday, December 7, 2009

告别有手机陪伴的日子

一个笨蛋偷了我的手机。

原本今天可以是一个很普通的一天,可是就是有一个人,一个我不认识的笨蛋,见也没见过,‘拿’走一直陪伴在我身边的手机。今天是第十科的考卷——基本经济(Ekonomi Asas),考完这张后,我就只剩两科而已,之后呢?就永远地与中五生涯说别了。

由于是不同考场,所以我没法与其他经济班的学生一起考试,结果整个礼堂就只有三个人:我,涵阳和英明。监考官主任看见只有三个考生就觉得很闷了。的确,只有三个考生,今天来的监考官也只有三个,一人管一个?好够力!由于不必管那么多考生,那位主任的表情也不像平时那么严肃,对我们三个还会带点笑容的。果然,她闷过头了,没有话题就拿我的脸来开个话题。

主任:“Hey, boy! Your face very serious. Do you have any medication or take any lotion?” (这时,我可以听到涵阳在后面的笑声,那个极力忍着却又忍不到的笑声。)
我(无奈,惯了):“Huh, it's ok. I didn't take any medication. I just wash my face often.”
主任:“Oh, I think you should go see a doctor.”
我:“No need la. I'm ok with it.”(到时间派考卷了,她就没有再烦我了。可是后面的那个涵阳还是笑个不停。)

之后,试卷二开始前,我和涵阳去见证开封仪式,她又扯话题了,这次对象是涵阳。
主任:“Boy, (她错误地把涵阳的名字叫成Han Seng)are you really a chinese?”(好老套的问题,为什么那些人就是爱问那个问题?)
涵阳(故意的):“Erm, I don't know o..”
主任:“Your mother is a chinese?”
涵阳:“Ya, she is.”
主任:“Then you are a mixed la..(那么快就下定论,汗!)”
涵阳:“Er, I also don't know la..(故意的,我知道)”

她就无言了,继续做她的工。回去座位时,我还看到涵阳嘴边是想上扬的。哈哈,很好玩吧!

试卷二是份冗长的卷子,两个小时是根本不够的。写到手酸还只是刚刚好完成而已。算了,过了就过了。

考完后,忙完了那些急事后,涵阳才很冷静地告诉我:他的电话不见了,被偷了。我接着瞄一瞄我的书包,被移位了,放手机的口袋也被开了。我也笑笑地回答他:我的也被偷了。

算了吧!涵阳被偷的是一架已经没有市价,已经被淘汰了的款式的手机。我的也只是一架500块跌价后荧幕还有几个裂痕只值少过100块的手机。两架手机加起来,最多只值100块而已。嘿嘿,我有学经济的哦!要找回?好难!今天有家长来为孩子买书,有下午班学生来拿成绩。要怀疑谁?家长和孩子?上午班或下午班?三大种族?

偷吧!你这个小偷,知道你有这种而行为之后,我知道原来100块马币对你来说竟然是这么大的诱惑。你竟然可以为了100块而赔上自己的道德和良心。你证明了给我看,世界上竟然还有道德沦落的例子,为了物质享受而蒙蔽自己的良心。那两架手机已经可以证明你是社会的垃圾,也许我不知道你是谁,但如果有一天你能看到这篇文章,或许你可能看不懂,你会永远地为自己的行为忏悔,我会原谅你,但是你的良心会吗?

手机被偷了其实也全然不是坏事,毕竟塞翁失马,焉知祸福嘛!几个月前,我有想过要换手机了(那时手机一直自动当机关机再重新启动,搞得我很烦),现在我终于有借口换新手机了(我太坏了)。虽然不见了一架手机,里边的号码短讯及故事统统不见了,这也是个新的开始,送旧迎新。

那小偷偷走了我的手机,也间接的偷走了我的忧郁。我不再为了要和不要而烦。对着手机通讯录里的一个名字,我时时在挣扎着要么对不起自己,要么就对不起月尾的电话单。最后自己永远输给金钱,电话单太贵反而会害死自己,决定向电话单妥协了。现在,我不必再为这件事而烦恼,毕竟没了手机,要怎么传短讯?

也许,失去一样随身物会让人学得如何珍惜,也学会每个烦恼的解决方案不是没有,而是时机未到。到了适合的时候,这些烦恼反而会想象中更容易迎刃而解,简单得令人惊讶。或许到那时候,你会发觉烦恼其实不是烦恼,而是个教训,训练和体验。坏事不全然是坏事,是个改变。

嘿,奥巴马,我们一起来改变吧!

Saturday, December 5, 2009

改版了

先声明,这是一篇短篇的。

开始对深深暗暗的部落版面不爽了,所以决定把心一横,把那天几个小时的心水统统山除掉要让部落彻底的改头换面。不要暗黑的元素,要点亮的,有活力的。保留一些照片,丢掉其他的。半个小时的苦干后,改头换面的过程正式完成。主题是月光,挺美的。

换个话题吧!

最近一直心不在焉,做事都不能专心,脑子里一直想这些东西,但却不知是在想着什么,自己不知道,别人也不可能知道。唉,我连自己都不了解自己了,还要别人来了解自己么?就想起之前Miss Lee 问过我的问题:“Wi Hong, what have happened to you?”一时间,我不知道要怎么回答那问题(通常每一道问题我至少要想上半秒钟才给个答案),脑海里只有:“哪里有?我没有事!”这个答案。而她,就回我一个疑问的“哦”。看来,她是以为我失恋了,反而义政帮我给了一个很好的答案:“他没有恋爱过,怎么会失恋呢?”哈哈!

也许。也许是我稍不留意地把心的某个部分给丢失了,到目前为止还未在“失而复得”的地方找回那遗失的部分。有谁捡到了么?应该是没有。解铃还须系铃人,是我丢失的,就是要我亲自去找回,要不然,就会永远地遗失了。或许,我是注定永远不能找回那个碎片了。

想念,可以很简单,是无可否认的简单,也可以是个无法躲避的痛苦。解决这痛苦的方法,是当然有的,两个:面对或逃避。儒弱的我,没胆去选择面对,就只有选择逃避,逃避一切想念思念的痛苦。说了这么久,我还是不知道自己在思念些什么,只想到一个模糊的背影。谁?是谁?

唉,我又想太多了。也许是一时间看太多童话故事书了吧!一个永远幸福为结尾的《美女与野兽》,一个悲剧但浪漫结尾的《钟楼怪人》,幸福与悲剧不能同时阅读,否则就像现在的我,惆怅茫然,总是在为生命中的各种不幸哀悼,不曾重视任何一小丝的幸福,因为幸福是遥不可及的。

为什么我就是喜欢让自己的生活过得很不愉快?

Wednesday, December 2, 2009

迷上了~

好久没上来这儿了,没办法,最近忙着那个对未来有很大的影响的SPM考试,那些重要且难的科目已经成了过去,所以最近我会比较空闲些。自然的,我就有时间写部落了。

以前,在用着Windows Live Space 写部落的时候,写得很辛苦,很茫然地写。要开启很麻烦(必须去到msn.com那儿登入,还有经过很多步骤,又很难登入那种),别人要游览我的部落又被系统拒绝,然后写部落的时候又毫无目标,最后我就只好干脆让那部落荒废了,以前辛苦的经营就算了吧,让它成为过去,在我记忆里沉淀成为珍贵的化石或石油。

现在,来到这里,可以自由自在的写,就算不小心电脑当机,还备份功能,不会让我一切心水付之东流。还有,这个地方谁都可以来访,谁都可以到来留下脚印,而且还提供了用户最自由的设计,可以随心所欲让部落格变形,太好了!因此,我在这儿定居了。

人空闲了,就会开始迷上别的东西,因为自己习惯繁忙的生活了,一下子松懈下来会很难适应,爱好就是这么出现在人类的历史中。facebook,我迷上了。维基百科全书,我迷上了。网络游戏,我迷上了。阅读,我迷得最厉害。

我爱上了文字,不是蚊子。只需短短的几行字,我可以看到主角的悲,听到反派的奸笑以及闻到书中背景的花香。前几天买了一本翻译文学,《灿烂千阳》(A Thousand Splendid Sun),作者也是《追风筝的小孩》的作者,Khaled Hosseini。才开始探索者本小说,所以还无法无你们分享当中的阅读心得。不过,我可以说的就是这是一个悲剧故事。

原本我是想买那本畅销小说,叫做《暮光之城》(Twilight)的。可是想到朋友们应该有英文版本的,也许可以借来读下的,就不买了。《暮光之城》系列总共有4本小说:《暮光之城》,《新月》,《蚀》及《破晓》,全都是说吸血鬼与普通女孩的爱情故事,也有些冒险性质的,所以就畅销到被拍成电影了。我不是很喜欢看爱情故事,太虚幻了,尽管它是真实的。冒险故事我倒是很有兴趣,太真实了,尽管它是虚幻的。我注意这本书不只是因为它的畅销,还有一点:封面。《暮光之城》系列小说的封面很简单,但却很抢眼:黑色的背景然后红色的点缀,不花俏不喧哗取宠。我就是爱简单。

有时候,脑子里会飘过一些有诗意但却会有点难懂的词句,总是无法把它们牢牢地抓住在塞进脑袋里,直到要写出来之时才后悔为什么自己的记忆那么差。也许,记忆是需要天赋的。

还有4科,SPM就不舍地与我说再见了。我不会想念你的!我只会想念SPM期间的时光,酸甜苦辣都会记得的!此后,阅读生涯才是真正的开始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