好久没上来这儿了,没办法,最近忙着那个对未来有很大的影响的SPM考试,那些重要且难的科目已经成了过去,所以最近我会比较空闲些。自然的,我就有时间写部落了。
以前,在用着Windows Live Space 写部落的时候,写得很辛苦,很茫然地写。要开启很麻烦(必须去到msn.com那儿登入,还有经过很多步骤,又很难登入那种),别人要游览我的部落又被系统拒绝,然后写部落的时候又毫无目标,最后我就只好干脆让那部落荒废了,以前辛苦的经营就算了吧,让它成为过去,在我记忆里沉淀成为珍贵的化石或石油。
现在,来到这里,可以自由自在的写,就算不小心电脑当机,还备份功能,不会让我一切心水付之东流。还有,这个地方谁都可以来访,谁都可以到来留下脚印,而且还提供了用户最自由的设计,可以随心所欲让部落格变形,太好了!因此,我在这儿定居了。
人空闲了,就会开始迷上别的东西,因为自己习惯繁忙的生活了,一下子松懈下来会很难适应,爱好就是这么出现在人类的历史中。facebook,我迷上了。维基百科全书,我迷上了。网络游戏,我迷上了。阅读,我迷得最厉害。
我爱上了文字,不是蚊子。只需短短的几行字,我可以看到主角的悲,听到反派的奸笑以及闻到书中背景的花香。前几天买了一本翻译文学,《灿烂千阳》(A Thousand Splendid Sun),作者也是《追风筝的小孩》的作者,Khaled Hosseini。才开始探索者本小说,所以还无法无你们分享当中的阅读心得。不过,我可以说的就是这是一个悲剧故事。
原本我是想买那本畅销小说,叫做《暮光之城》(Twilight)的。可是想到朋友们应该有英文版本的,也许可以借来读下的,就不买了。《暮光之城》系列总共有4本小说:《暮光之城》,《新月》,《蚀》及《破晓》,全都是说吸血鬼与普通女孩的爱情故事,也有些冒险性质的,所以就畅销到被拍成电影了。我不是很喜欢看爱情故事,太虚幻了,尽管它是真实的。冒险故事我倒是很有兴趣,太真实了,尽管它是虚幻的。我注意这本书不只是因为它的畅销,还有一点:封面。《暮光之城》系列小说的封面很简单,但却很抢眼:黑色的背景然后红色的点缀,不花俏不喧哗取宠。我就是爱简单。
有时候,脑子里会飘过一些有诗意但却会有点难懂的词句,总是无法把它们牢牢地抓住在塞进脑袋里,直到要写出来之时才后悔为什么自己的记忆那么差。也许,记忆是需要天赋的。
还有4科,SPM就不舍地与我说再见了。我不会想念你的!我只会想念SPM期间的时光,酸甜苦辣都会记得的!此后,阅读生涯才是真正的开始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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