可是,我还是不懂,这么热的天气,还会有人可以穿着黑色又热气逼人的西装在猛烈的阳光下行走,还打着个很紧的领带,竟然不会流汗也不会脸红,不会忽然间倒地中暑,那些人真的是个外星人!因为住在撒哈拉大沙漠的人都没有把衣服穿到那么紧,却还会流汗流个不停,真是够力!
回归正传,我也是个天天打领带的人,而且是领带戴着整天的人。就是这样,我的领带有这么的样子。

还有6天,我开始觉得这些痕迹只会带给我伤感及不想回味的记忆,因此我决定把他们给洗掉,也像彻彻底底忘记。电脑的记忆只需要一个按钮,就可以完完全全不留痕迹地清光。可人类就不一样,人类永远是预测不到的生物。有些人,只需要几分钟,就可以忘记一切;有些人,用了一辈子的时间,还是无法忘掉那些痛苦。我不知道我是那种人,不过我知道,要忘记一个人是很难,如果要忘记一半人,就难上加难了。为什么我要忘记那么多人?原因很简单:离别时的伤感,是与越多人离别,才会越伤感。此外,即将分离的那一刻,是最要人眼泪的。人不像那微生物,Ameoba那样,要分就分,不必伤心,因为人是有感情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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